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大厦668室
邮政编码:518023
咨询电话:0755-82122347
传真: 0755-82122400
网址:https://www.szhr.com.cn/diplomachk/index.shtml
二、认证项目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中、英文)
2.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3.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中、英文)
4.中职(普通及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普通高中国家学历认证
三、认证申请材料
学历认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学历认证申请表或到办理处填写办理)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0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请您尽量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派遣证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这样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其中,第二专科、第二学历、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在申请认证时需要同时提供前置学历复印件。
2. 申请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0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请您尽量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这样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申请“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三沟通)的自考学历,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特别提示: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4.申请大学中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文成绩单原件。申请大学英文成绩单认证,需要提供英文成绩单原件,并同时办理中文成绩单认证。
5.申请高考成绩单中英文认证,需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原件。
只有1997年以后(含1997年)毕业,且参加过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学历才能申请认证。
6.申请中等教育(普通高中、中专)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情况说明原件(需注明开具此说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等与此学历有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特别说明:
⑴江苏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证书验印部门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
⑵四川省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四川省教育厅职成处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
⑶黑龙江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录简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
⑷重庆市2007年(含)以前毕业的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录简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
⑸福建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福建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
⑹江西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
⑺内蒙古自治区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联系电话:0471-2857009,联系人:程老师)出具的学历情况说明。
⑻山东省中职、中专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由学校所在市的教育局职成科开具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定(证明)书》及签发人办公电话。
注意事项:
1.原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样式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属于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英文认证报告需提前或同时申请中文认证报告。
3. “湖北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学历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其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申请流程及报告领取方式
认证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人才征信部668室1、2号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并交费即可离开,认证报告将通过自取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领取,请尽量选择特快专递的方式,如选取“自取”方式的请在深圳人才网(https://www.szhr.com.cn/diplomachk/index.shtml)上查询出结果后,凭毕业证原件到人才征信部8、9号报告发放窗口领取。
五、学历认证时限
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5-20个工作日完成,部分较早及复杂学历顺延,高校放假期间顺延。
六、认证结果复议方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提交资料进行认证。
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议。具体情况如下: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属实”的学历情况说明,需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3. 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只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是010-66717517。
4. 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发放毕业证书的省级自考办开具的学历情况说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5. 自出报告日期两个月内申请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寄费,请参考报告领取方式中的邮寄费资费标准。
七:2017年网络教育大专本科学历招生
招生学校:
西北工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层次:大专、本科
招生的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物流工程、土木工程、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金融学、工业工程、药学、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公共事务管理、法律事务、汉语、语文教育、旅游管理、英语教育、应用英语、数学教育、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计算机教育、应用心理学、音乐教育、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工商企业管理、金融保险、农学、城市园林、园艺技术、行政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动物医学、畜牧兽医、药学、材料工程技术
毕业时间:两年半毕业
考试:免考
学费:根据学分收费,请咨询
报名资料:1、蓝底二寸高清电子版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原件扫描(彩色,复印件无效) 报考确认需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扫描件,报大专可以不提供,报本科必须提供专科学历,2000年以前和当年的毕业证,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联系:
百年教育职业培训中心
郭老师:13662661040 QQ:2864330758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68号中顺商务大厦B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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